徐建民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举行
2017-02-12 | 来源:平顶山市公安局
2月10日上午,徐建民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市殡仪馆举行。2017年2月4日,徐建民同志在办公室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于2月6日14时45分因公殉职,享年58岁。徐建民同志因公殉职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许甘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副市长、公安局长邓志辉先后作出批示,并向徐建民同志的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政治部等单位先后发唁电,对徐建民同志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遗体告别仪式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海生主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根元介绍了徐建民同志生平事迹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7年2月4日(正月初八)15时53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装备财务处民警徐建民在办公室整理财务账簿时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月6日14时45分因公殉职,享年58岁。徐建民参加公安工作32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常年从事公安财务管理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数十年如一日长时间、无规律、超强度工作,他患上了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顽症,因怕耽误工作,徐建民迟迟未能到医院进行系统的康复治疗,曾两次晕倒在办公室,被送医抢救并进行了心脏支架手术。他积极乐观,坚持与病魔抗争,以顽强的毅力投入自己所热爱的公安财务管理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展现了一名普通民警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公安事业的高度负责,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品格和高尚情怀,在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中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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