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下发决定号召全省政法机关和干警向王高峰学习
2015-05-11 17:19 | 来源:28365365.com | 作者:28365365.com

  日前,省委政法委作出学习决定,号召全省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向王高峰同志学习。

  王高峰,生前任平顶山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2015年春节安保活动中,王高峰同志连续高强度工作一个多月,2月20日工作期间,因过度劳累,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于2月22日以身殉职。

  决定指出,王高峰同志从警18年来,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战斗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生命诠释了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政法干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价值追求,是全省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

  决定要求,要学习王高峰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王高峰同志从小就立志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入警以来,在公安交管巡防系统一干就是18年,在平凡岗位上始终保持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仅2011年以来其就主办刑事案件50多起、审核交通违法案件1000多起、简易处罚40000多起,无一起执法过错。学习王高峰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学习王高峰同志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王高峰同志始终把方便群众出行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出行中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学习王高峰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心系群众、一心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学习王高峰同志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职业操守。王高峰同志在执法和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秉公用权、公正执法,公道办事、不徇私情,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做到了依法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和违法行为。学习王高峰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公而忘私、清正廉洁,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羁,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强化党性修养,严守清廉底线,努力维护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开展向王高峰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政法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